ErP指令
ErP指令
一、認證介紹
為提升耗能產品的環境績效,控制生態環境污染。歐盟于2009年10月31
日正式發布了與能源相關的產品的生態要求指令2009/125/EC,即ErP(Energy-related Products)指令《為能源相關產品生態設計要求建立框架的指令》,它是EuPhoria(Energy-using Products)指令(2005/32/EC)的改寫指令,2009年11月10日開始生效。
ErP指令對產品設置了最低性能和能耗要求,而且要求生產商和進口商去評估產品整個生命周期的環境影響要素并且基于該評估結果來優化設計方案,以達到改善產品的環境影響的目的。該指令將影響能源相關產品從設計,生產到報廢的整個生命周期。作為CE標記下的指令,ErP指令的要求將與EMC,安規,無線電通訊及其他要求一起被強制執行。根據該指令,生產商和進口商對其產品的符合性負責。生產商必須保證其耗能產品符合應用要求,出具符合性聲明以及在產品上加貼CE 標記。如果生產商不在歐洲,并且在歐洲沒有法人代表,那么進口商必須保證符合性。
二、認證標志
協調標準測試EMC, LVD,ROHS等, 標貼CE標志
三、認證基本信息
是否強制性:強制性+自我宣告
證書有效期:長期有效(檢測標準有升級時及時變更)
驗廠要求:無要求
持證人要求:無要求
四、認證范圍
ErP指令并不是針對產品要求的指令,而只是一個框架指令。歐盟按照這一指令中的相關規定,進一步制定有關某類耗能產品需符合的生態設計要求的指令,稱作“實施細則(Implementing Measures)”,簡稱IM。已頒布實施的實施細則如下:
1、家用辦公用電子電氣設備
2、簡單機頂盒
3、非定向家用燈
4、不帶集成式鎮流器熒光燈、高強度氣體放電燈及其鎮流器和燈具
5、外部電源
6、電動機。
7、獨立無軸封循環器
8、電視機
9、家用制冷設備
10、家用洗衣機
11、家用洗碗機
12、干衣機
13、輸入功率范圍在125 W和500 KW之間的電機驅動型風扇
14、定向燈,LED燈和相關設備